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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鹏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中介[2008]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鹏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19号)


湖北鹏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东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变更股东的申请,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万元,占8%;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万元,占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占4%;湖北新纳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23万元,占24.6%;北京华天银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0万元,占24%;湖北宏业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占10%;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占4%;唐桂娥20万元,占4%;曹庭发15万元,占3%;季成辉15万元,占3%;王文剑37万元,占7.4%。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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