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质监食〔2008〕4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指导方针,按照全省质监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巩固并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召回、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等监管难题,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我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一)在去年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继续认真做好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许可期满换证企业的发、换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
(二)完成所有持有效工业生产许可证白酒企业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组织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宣贯,以及申请受理和现场审查等市场准入工作,使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
(四)制定委托检验管理规定,规范委托检验行为。
(五)加强许可审查质量监督,提高许可质量。省局将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市州局审查上报合格发证企业实施证前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停止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工作。
(六)做好获证食品企业年审工作。通过年审进一步掌握企业保障生产合格产品的基本状况,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并组织专家和审查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督促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对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限期复查仍不合格、或者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企业诚信记录制度建设,实行“红黑榜”制度。
(七)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目的,适时组织开展省内市际互查活动,推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督促企业加强从原材料进厂、生产加工到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严格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全面提升食品企业及其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九)加强证后监管,全面开展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行动。通过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促进企业取得许可证的进度。禁止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食品;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无证查处工作,严厉打击用废旧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行为。
(十)加大帮扶企业的工作力度。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对所有企业实行由区域监管人员包干服务的办法,使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根据新形势需要,制定并完善区域监管人员作业指导书,确保行为规范,制度落实。推行区域监管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确保区域监管责任具体到人头上,促进巡查、年审、回访、监督抽查等日常监管措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十二)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企业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保持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日常监管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
(十三)推行一证、一照、一书的小作坊监管制度。在去年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定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凡新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与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允许生产销售产品。小作坊产品严格限定在乡镇区域内销售。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有效举措,制定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管理规范。
(十四)加大对小作坊台帐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严格执行原辅料进厂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料使用台帐和成品供销记录台帐,保证批批去向可查。
(十五)加强对小作坊集中地区的专项治理,严防区域性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继续保持专项整治的态势和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对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治理,严查严办一批食品制假违法案件。
(十七)继续开展“打黑打非”行动,即坚决打击黑窝点、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打击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十八)进一步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积极探索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快速反应的可操作性。采取有效措施有重点的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加强风险监控的后处理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见性和敏锐性,凡发现有非法添加物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应及时报告。
(十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判断、妥善处置。做到快速调查、快速核实、快速检测、快速处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
(二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主动召回、监管部门强制召回等食品召回体系和工作制度。
(二十一)加强食品召回安全验证检验能力建设,建立召回食品后续处理的跟踪监督机制。
七、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
(二十二)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力度,建设食品p2级微生物实验室,形成对当地量大面广食品的理化和卫生指标全项目检验能力,争取有二分之一的市级质检机构具备食品发证检验能力,90%以上的市州建成p2级微生物实验室;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在食品企业较为集中、有固定的场所和相应的技术人员、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县建设食品实验室。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建成以省级质检机构为龙头、以市级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县级检验室为补充的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
八、加强工作指导,严肃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
(二十三)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善于运用典型推动面上工作。
(二十四)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落实《甘肃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管理规范》和《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公示》规定,做到三严格:严格发证条件、发证程序和发证时限,严格审查组长负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坚持“八公开”: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公开审批依据、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受理单位、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期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
(二十五)严肃工作纪律,正确履行职责。要认真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甘肃省质监系统“四个十不准”,落实《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甘质监食函〔2007]35 号〕的规定,杜绝乱发证、发人情证等问题的发生,杜绝在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