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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机[2010]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局(办),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 我部定于2010年11月下旬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总结近年我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经验,分析当前农机化发展形势任务,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局(办)主要负责同志及主管计划财务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各1名。 (二)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主要负责同志。 三、会议时间 11月24日报到,11月25日开会,会期一天。 四、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杭州大华饭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71号。饭店总机:0571-87181888。11月24日报到当天,会务组安排在杭州萧山机场、杭州火车站全天接站。 五、有关事项 (一)会议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组织,浙江省农机局承担具体会务工作。 联系电话: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综合处:010-59192887,59192821。 浙江省农机局办公室:0571-86757986,13067976868。 (二)请各单位填好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于11月16日前传真至浙江省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传真:0571-86757991)。报到前与会代表名单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附件:参加全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参加全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 到达车次航班时间 返程车次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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