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副秘书长张存平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8]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副秘书长张存平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52号 2008年2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和工作变动,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政府副秘书长张存平工作分工如下: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农林水牧、交通、环保、安全生产、扶贫、供销、农村信用社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一处。
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紫云不再代管以上工作。其他副秘书长工作分工仍按照宁政办发[2008]21号文件执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