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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迁移江武公路高桥收费站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08]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迁移江武公路高桥收费站的通知
(甘政发[2008]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我省公路路网改造及收费站点规划,决定将省道205线江洛镇至武都公路高桥收费站向武都方向迁移,迁移至32公里处的广化村。高桥收费站迁移后,原有的收费站点设施一律拆除,保障车辆便捷通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原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不变。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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