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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黑安监发[2008]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
(黑安监发〔2008〕29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冶金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23号)。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对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好开展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和引导冶金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二、对照要求,开展试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冶金企业的实际,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要求,确定试点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切实做好我省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推广工作。各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试点企业名单于4月底前上报省局。

三、注重结合,抓好落实。冶金企业要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局下发的《黑龙江省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结合起来。各级安监部门要把督促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抓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落实。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及标准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王伟 孙桂林
联系电话:87010330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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