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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积极开展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发文字号】 东经贸[2008]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积极开展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8〕63号)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推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我市根据国家商务部的工作部署,于2006年起开展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工作,至今共评出12家国家级酒家,其中五钻酒家10家、四钻酒家2家。酒家酒店分等定级是国家商务部推行、依据《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国家标准在酒家酒店业实施的一项标准化工作,在餐饮业推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评定的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市政府充分肯定该项工作,将其纳入“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对获得国家级酒家(五钻)、一级酒家(四钻)、二级酒家(三钻)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饮食环境,切实加强企业食品卫生安全,请各经贸办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国家级酒家,并于3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表”反馈至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届时将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国家级酒家培训班,条件成熟的推荐申报国家级酒家。企业申报相关资料详见经贸局网站(部门信息>贸易流通>餐饮评钻):www.dgetb.gov.cn。

联 系 人:邓理涛

联系电话:22222533、13609676336

传真:22220931

e - mail:myltk@dg.gov.com

附件:东莞市餐饮企业国家级酒家申报表(略)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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