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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吕梁海龙汽贸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中介[2008]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吕梁海龙汽贸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16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吕梁海龙汽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兼业代理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晋发[2008]8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吕梁海龙汽贸有限公司;

吕梁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吕梁市永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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