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按照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新要求,特制定200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关于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和“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新兴区”战略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丰富消费性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通过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整体推进,努力使服务业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总体目标
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3.5%;提供地方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比重达到54%;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36%;加快实施110个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商贸业(牵头部门:市贸粮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商贸业增加值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
2.主要措施:以推进新型业态和专业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现代商贸业发展。
(1)加快流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新型业态,积极支持连锁经营,修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鼓励发展便利店、专卖店、折扣店,规范各类大型超市有序发展,全市连锁经营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8%。培大育强专业市场,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强、规模大、辐射广、档次高的大型市场,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年成交额达到460亿元。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成果,提高商品配送比例,确保食品安全,全市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率达到66%。(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
(2)加快商贸优势企业做强做大。促进南浔建材市场、织里童装市场、市区西南市场群等“两场一群”为重点的十大特色市场,湖州华圣医药等10家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贸易批发企业,浙北大厦等5大零售商场,湖州老大房、长兴一百等6家连锁超市的发展,全力打造“十大商贸旗舰”,做大“50强商贸龙头企业”。通过举办“首届湖州购物节”、“湖州美食上海展示周”等形式,努力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8%。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全市商贸业新增国家级品牌企业1家,中华老字号2个,特级酒店3家。(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
(3)加快流通领域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湖州亿丰国际建材城、南浔国际建材装饰城、德清沃尔玛购物广场、长兴建材城二期、浙北(安吉)土特产与旅游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启动湖州国际小商品城、浙江佳得利自行车(电动车)交易中心、湖州蓝宝石家具广场、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改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受雪灾严重影响的农贸市场的重建和改造提升。实施商贸项目26个,完成年度投资20亿元。(责任部门:市贸粮局、市国资委)
(二)旅游业(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旅游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旅游总收入和主要景区(点)门票收入分别增长20%和30%。
2.主要措施:以打造长三角休闲度假中心为目标,加快旅游业发展。
(1)优化整合休闲度假旅游资源。加强长三角旅游城市区域合作,细分客源市场,积极实施“主攻上海、拓展华东、辐射两翼”的市场营销战略,抓住实施带薪休假制和“奥运”机遇,扩大旅游群体规模,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分别增长15%和25%。整合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寺庙等现有资源,促进旅游线路连接贯通,增强旅游产业整体功能。加快推进“十百千工程”,争创旅游经济强县(区),引导旅游重镇、旅游特色村创建品牌。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推进建设市级以上“农家乐”示范村(点)10个。(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办)
(2)提高旅游企业接待能力。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努力打造一批高星级宾馆饭店和高档次休闲娱乐场所,打响太湖温泉高尔夫品牌,畅通旅游交通,完善旅游中介。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超过65家,新建五星级1家,新增四星级和三星级分别为2家和4家;进入全省旅行社百强达到5家,全国百强旅行社1家;力争新评各类旅游区点5个。(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3)提升旅游建设项目品质。重点推进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大道、太湖明珠、南太湖休闲广场、国际会议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南浔古镇保护修复工程,德清西部生态旅游区、新市古镇、下渚湖豸山岛、安吉浙商会馆、环灵峰山度假区、大场坪旅游项目、长兴仙山湖景区、陈武帝故宫、吴兴妙西茶文化景区等景区景点类项目,促进南浔国际度假中心、德清五洲大酒店、安吉丰华酒店、吴兴西山宾馆等接待设施建设。实施旅游项目20个,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三)物流业(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3%;公路、内河货运量达到1.7亿吨以上,货物周转量达到183亿吨公里。
2.主要措施:以建设长三角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1)扩大物流供给要素。鼓励工商企业将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和产成品包装、整理、配送等内部物流流程从主业中分离出来,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中选择若干家企业先行试点,逐步实现企业物流活动社会化。不断推进物流服务信息化和标准化,扩容提升湖州物流网,加速集聚物流资源。在专业物流、连锁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等领域,逐步推广托盘货架、集装箱、自动拣选设备等物流技术。有序发展物流市场,组建物流行业协会,引导物流业规范发展。(责任部门:市经委、市贸粮局、市信息化办公室)
(2)促进第三方物流迅速成长。围绕加快形成湖州物流园区东西两翼和南浔、德清、安吉、长兴四个物流中心,鼓励支持南浔鑫达国际物流、湖州长运祥瑞基地物流、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湖州华安快递物流、湖州通达融资物流、德清华通专业物流、长兴鸿运水上物流、安吉亚川货代物流、长兴捷通中转物流、湖州港务物流等十大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规模合理、技术装备先进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现代物流先导型企业。全市通过国家等级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达到2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3)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杭长高速公路二期和12项干线公路建设,实施长湖申航道湖州段改造,努力创建物尽其流的交通运输环境。加快南浔通达物流、德清华通物流、安吉川达物流码头等在建项目进程,启动湖州东部新区万顺达总部基地、南浔鑫达国际物流扩建、长兴捷通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实施物流与交通项目25个,完成年度投资22亿元。(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四)文化产业(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5%。
2.主要措施:以推进文化大市建设为目标,促进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1)创新大文化发展格局。积极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和“四个一批”规划,协调推进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体育健身业、文化产品制造业、传媒业和文化产品经营业培育发展;大力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理念和人力资源,提升文化产业科技含量和文化产品市场占有率;举办首届湖州体育节等赛事,扩大全民健身成果;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农村数字电影覆盖面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广电总台)
(2)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产业,努力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机制,加快湖州王一品斋笔庄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善琏含山制笔厂、湖州杰士德钢琴有限公司、长兴百叶龙演出有限公司、湖州市演出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发展。累计发展全市文化产业企业和单位5000家,其中核心层500家;创建省级文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6个;市级以上科技研发中心达到8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经委、市科技局)
(3)增加文化产业有效投入。围绕逐步建成核心层、外围层、相关产业层等多个文化产业集群,加快“湖笔文化”基地、德清钢琴生产基地、湖州大剧院、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浙江体育训练基地(国际射击中心)迁建工程、长兴传媒中心、安吉中国生态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加快书画艺术品市场建设前期工作,努力打造江南书画之都。实施文化产业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
(五)房地产业(牵头部门:市规划建设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0%。
2.主要措施:以创建全国最佳人居环境为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调整发展。
(1)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在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保持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全市开发商品房面积8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湖州中心城区开发商品房面积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加快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新建廉租房1.8万平方米;建设拆迁安置房20万平方米;启动老小区改造20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举办第九届湖州房交会,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住宅产品建设品位,全市创建省级节能示范小区3-5个。(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
(2)规范发展房地产企业。加强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和开发项目管理,引导中房房产、升华房产、美欣房产、大港房产、大东吴房产等企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新增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1家,二级资质企业2-3家,加快我市房地产经营“走出去”步伐。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与通报制度、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统一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和项目经营的行为。(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
(3)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保持商品房适度开发和正常供应,确保余家漾d块、华辰·尊园地块,金冶·香格里地块、日月城一期、至尊滨河(南浔)等在建项目竣工,促进新建小区项目开工建设。实施房地产业项目60个,完成年度投资80亿元。(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
(六)金融业(牵头部门:人行湖州中支)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2%,新增各类贷款100亿元,各类保费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
2.主要措施:以提高金融支撑经济发展能力为重点,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
(1)全力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有保有压”方针,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取向,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信贷支持,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在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的同时,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低污染行业和循环经济的信贷投入。适应全市创业创新的阶段性要求,提高对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现代服务业等的信贷比例,努力实现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责任部门:人行湖州中支、湖州银监局)
(2)大力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矛盾。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我市金融机构活力。进一步开辟多元化融资途径,鼓励具备条件企业直接上市融资,新增上市企业2-3家,募集资金10亿元以上;引进1-2家市外股份制银行来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村镇银行试点;支持“湖州交投”再次发行债券;大力培育地方资本市场,促进保险业、证券业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人行湖州中支、湖州银监局、市发改委)
(3)着力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逐步拓展表外业务、中间业务、网络业务等新品种,形成专业化特色化的业务产品系列,特别是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同时,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融资担保的行为能力。全市融资担保机构达到50家以上。(责任部门:人行湖州中支、市经委)
(七)信息服务业(牵头部门:市信息化办)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
2.主要措施:以内容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推进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1)加快推进信息化步伐。以市场为依托,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发挥信息技术创新作用,强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内容服务和应用服务,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发展、城市化推进相结合,与消费市场的现实需要和潜在需求相结合,与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以产业链为基础,精心打造商务网、现代物流网、社区服务网、医疗卫生信息网、房产网、农技110和农经网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政府数据交换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数字湖州”建设。力争1-2个县区,3-4个乡镇(村)列入省级新农村信息化示范点。(责任部门:市信息化办、市农办)
(2)促进信息服务企业上规模。鼓励传统企业、外来资本、民营资本和个人投资发展信息服务业,重点引导10家有代表性的信息服务企业争创品牌、申请专利、提升资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信息服务企业发展创意产业和服务外包业务,推进信息服务逐步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累计发展信息服务企业超过400家,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企业达到200家;新增“双软”认定企业5家、软件产品15个,cmm3国际认证1-2家;互联网用户新增1.5万户,达到25万户;宽带用户新增1.1万户,达到23.5万户;移动电话新增4.7万部,达到195万部。(责任部门:市信息化办)
(3)促进信息化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基础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10个系列重大信息化项目,加快中国网络通信集团w-max无线网络、中国电信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国际童装网、96345市民综合服务平台、湖州长运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湖州家俱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基于开放标准的数字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实施信息服务项目18个,年度完成投资2.9亿元。(责任部门:市信息化办)
(八)中介和社区服务业(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1.目标任务:全年实现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社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
2.主要措施:以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为重点,推进中介和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
(1)推进中介服务业有序发展。坚持“引导、扶持、规范、提高”的原则,以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为方向,注重中介服务功能的深度开发和体制、机制、技术、经营等的创新,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规模和服务能力,重点发展咨询类、鉴证类、评估类、担保类、代理类等中介服务。全市新增注册中介机构300家,新增具有资质的从业人员600人。(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2)推进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城镇社区“一站式”事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各类托老、助残、托幼、卫生保健、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等福利性公益性社区服务设施,扩大家政服务站、小维修点、商业饮食网点等站点覆盖范围。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湖州中心城区新建改建社区事务中心10个,社区服务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数8%以上;全市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个。(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发展模式,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组织机构,实施工作推进计划。落实统计考核制度,开展工作督查和分析预测。逐步将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工作网络覆盖与畅通。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区和市级行业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
(二)强化规划管理。坚持在“十一五”规划纲要统领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完善旅游、物流、商贸、文化等领域的相关规划,特别是空间布局规划。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克服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和随意改变规划内容的现象,既鼓励大力发展,又要防止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三)强化政策落实。紧密结合全市创业创新政策实施,把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鼓励、引导、扶持等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逐步消除在注册登记、土地使用、供水供电、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差别,进一步降低税收和规费负担,用好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前景好、影响大、带动强的项目建设和规模型、品牌型、新型业态型企业的发展。
(四)强化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储备、项目前期、项目实施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方式,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对项目落地在县区的,实行市、县、区联动;对跨行业的项目,实行部门协作;对项目实施遇到困难的,实行现场办公;对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到位或项目施工进度不快的,实行指导督查;对整个面上项目进度情况,实行按季通报,促使计划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
(五)强化舆论宣传。制定并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按时段分系列的做好有关服务业发展工作宣传报道,重点行业牵头部门要协助报社、电视、电台、湖州在线等新闻单位,组织宣传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全市服务业发展形势和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服务业重大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重视、支持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