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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度“双亿工程”优秀企业的决定


【颁发部门】 十堰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度“双亿工程”优秀企业的决定
(十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市"双亿工程"企业紧紧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狠抓生产经营管理,努力提升企业运行质量,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实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发展速度快、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发展氛围,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名单附后)。

希望受奖励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全市企业要向受奖励的优秀企业学习,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努力做大做强,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2007年度"双亿工程"优秀企业奖励名单

东风实业有限公司140万元
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110万元
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80万元
十堰普林工业园有限公司 80万元
湖北力神车辆制造有限公司60万元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50万元
十堰学世工贸有限公司50万元
十堰正和车身有限公司45万元
十堰市皇马实业有限公司 45万元
十堰金鼎纺织实业有限公司40万元
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40万元
湖北双鸥汽车工程塑料(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
通达汽车零部件(集团)公司 35万元
湖北世纪中远集团公司25万元
湖北三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25万元
十堰先锋模具有限公司20万元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15万元
丹传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 10万元
湖北神河汽车改装有限公司10万元
十堰嘉南车身有限公司10万元

以上获奖的国有企业,可按奖励总额的20%奖给企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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