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节能目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节能目标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我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0%的约束性指标的完成,现将2008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
按照全市gdp能耗比上年下降8.1%的目标,第一、三产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1%,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第二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1%,由市经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1%,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
各部门、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要将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圆满完成。年终市政府将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