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黄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1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两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突出“深化改革、项目建设、优化环境”三件大事,切实改进行政管理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考核目标
(一)工作目标
将市政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职能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工作,设置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以市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形式下达目标任务。
(二)招商引资工作
鼓励市政府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三)共性目标
1.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目标达标。(市优化环境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达标。(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考核)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达标。(市综治办负责考核)
4.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考核)
5.依法行政目标达标。(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考核)
6.保密工作目标达标。(市保密局负责考核)
7.“四城同创”工作目标达标。(市建管委负责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部门制定下发。

三、考核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编办、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40个部门(单位)。

四、考核办法
(一)根据2008年市政府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以市政府领导与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下达考核目标。
(二)对工作进度情况实行月报账、季通报、半年小结,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年末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目标管理年末考核: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占80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占20分,共性目标作为优秀单位的评比条件。
1.工作目标按100分设置。计分方法为:单项实际得分=单项实际完成值÷单项目标值×单项分值,其中,重点目标超标部分加分不超过该项目标分值的20%,其他目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目标分值。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考核小组,对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由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结果按20%比例计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3.共性目标的考核由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各部门(单位)的共性目标未达标的,不得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四)市政府部门(单位)牵头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工作由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市直部门(单位)服务经济考核工作由市“五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五、奖惩办法
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依据下列办法综合汇总,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工作目标、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综合得分100分以上、共性目标考核达标的单位,按纳入目标管理单位30%比例评选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工作目标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其余为达标单位。对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分等次按编内在岗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优秀单位党政主职在人平奖励基数上再增奖100%,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人平奖励基数上再增奖50%;合格单位党政主职在人平奖励基数上再增奖50%,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人平奖励基数上再增奖30%。对未达标单位不予奖励,对连续两年目标管理考核未达标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对连续三年目标管理考核未达标单位,建议其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对当年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不予奖励。
由市政府部门(单位)牵头引进的落户县(市)区(开发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每个项目2万元的标准奖励牵头部门(单位)。
未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当年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综合性表彰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均考核达标的,列入优秀单位等次表彰奖励。
鼓励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目标管理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各部门(单位)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部门奖励标准的80%,奖励资金由各单位自筹。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副市长、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招商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市保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机构)为成员单位。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