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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的通知
(温政办〔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温州市站前商厦等6家单位列为2008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今年12月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改完毕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消防复查,并上报复查结果。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县级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鉴于2007年度10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并通过消防复查,不再将其列为本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一览表

序号

所在县(市、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称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督办单位

1

鹿城区

温州市站前商厦

1.大楼消防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存在故障;

2.东升宾馆、蓝月亮宾馆自动消防系统存在故障;

3.消防固定设施严重缺少;

4.一楼消防通道被店面占用;

5.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损坏。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

2

瓯海区

温州市东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瓯江大厦)

1.疏散通道及疏散楼梯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30%;

2.封闭楼梯间的门、防烟楼梯间的门损坏率超过20%;

3.疏散楼梯设有铁拉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多,运行不正常;

5.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6.部分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瓯海区房管局

3

龙湾区

温州市龙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镇南商厦管理处

1.地下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损坏;

2.机械防排烟无法运行;

3.发电机房未使用防火门;

4.二、三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

5.1号楼北面一层安全出口门未向外开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温州市房管局龙湾分局

4

瑞安市

交通大厦

1.部分楼层防火门被改成防盗门;

2.部分楼层疏散通道不畅通;

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

瑞安市交通局

瑞安市房管局

5

苍南县

苍南县龙港华瓯大酒店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3.部分楼层未设置应急照明。

苍南县龙港镇政府

6

永嘉县

永嘉县戎城山庄

1.永嘉县戎城山庄康乐部(ktv)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永嘉县戎城山庄康乐部(ktv)自动报警系统损坏;

3.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

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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