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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给予电厂第三期借款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发文字号】 东经贸[2008]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给予电厂第三期借款的通知
(东经贸〔2008〕54号)


各燃机电厂、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

经东莞供电局调度中心核实,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又增加启动9e机组1台。根据给予电厂借款的办法和标准,决定兑现该电厂第三期借款共1,000万元(详见附表)。具体由电厂与我局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由市电化公司负责在2月27日前将款项按规定的金额划入各电厂帐户。此后,视机组的启动情况再下发借款通知。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燃机电厂第三期借款金额

单位:万千瓦、万元
序号电厂名称装机容量(台×容量)机组增加启动台数借款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2×1800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1800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2×1800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2×1811,000
5东莞虎门电厂1×1800
2×600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2×600
合计18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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