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晋教高[2008]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2008年开展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本届奖励工作贯彻《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精神,并依照《2008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设奖项160个,在所设奖项中一等奖约为总数的20%,二等奖约为总数60%,三等奖约为总数20%。教学管理方面的奖励数额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并已结题。
三、本次教学成果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具有博士授权单位的本科院校限报8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6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各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后根据分配指标数统一上报,并将成果名称、完成人、立项单位(省级或学校填入备注一栏)、完成单位、推荐等级、类别、代码等以表格的形式汇总,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xjytgjc@sina.com(见附件4)。
五、推荐材料的填报应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办理。各校务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全部材料报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7011400,联系人:史俊华),逾期不予受理。
六、省级教学成果奖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传真):0351-3046828,联系人:李改香。
七、开展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贯彻落实新一轮高等教育强校工程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06]1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07]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
4、2008年推荐省级教学成果汇总表
附件1:
一、为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成果。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进一步的推动和辐射作用的成果。
四、符合第三条其中之一款规定,并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
省内首创,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并具有创新和广泛推广价值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较大步伐,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对培养人才产生明显效果,并在同类学科中有推广价值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对培养人才产生较好效果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五、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及其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对具备同等条件的成果,优先考虑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取得的成果;优先考虑品牌专业、艰苦专业教学工作教师取得的成果。
六、本次申报的教学研究成果奖,本科院校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均可上报;专科院校原则上以晋教高[2003]12号文件正式公布的项目为主,对于晋教高[2007]19号文件公布的项目,若前期已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已取得重大进展的成果,经学校审核后上报。
七、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最多为5人。
八、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最多为3个。
九、各高校须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并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十、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我厅印制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教学成果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布的论文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十一、省教育厅设立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厅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学科门类下设若干专家评审组,并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作为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十二、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其职责是:
1、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2、研究决定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十三、评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其职责是:
1、复核办公室的核查结果,确定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2、负责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所评成果的奖励等级或不予评奖的建议及说明。
3、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四、办公室的职责是:
l、具体组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核查推荐成果的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对推荐材料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要求其推荐单位作出说明。提出对推荐材料的书面核查意见。
3、审查教学成果奖中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4、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对推荐的评奖成果进行现场考察。
5、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五、省级教学成果奖及其等级由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投票须有评审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参加方有效。三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十六、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奖成果的完成人,不得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十七、省级教学成果奖实施异议制度。凡在公布后有异议的成果,在异议没有处理完毕前,不得申报上一级奖励,也不得授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异议期为60天(自公布之日起算)。对有异议的成果,由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复审后,报省教育厅领导裁定。
十八、异议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领导同意并签字后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十九、对获奖成果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成果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二十、获奖成果计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二十一、在评奖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学术腐败,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或将已评过奖的成果改头换面再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一经查出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和奖金,责成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山西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2: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 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2008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推荐等级及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
4、推荐单位指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推荐省级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指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7、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
本科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综合类-13(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教学综合改革等)。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专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的专业代码。农林牧渔大类-51,交通运输大类-52,生化与药品大类-53,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54,材料与能源大类-55,土建大类-56,水利大类-57,制造大类-58,电子信息大类-59,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60,轻纺食品大类-61,财经大类-62,医药卫生大类-63,旅游大类-64,公共事业大类-65,文化教育大类-66,艺术设计传媒大类-67,公安大类-68,法律大类-69。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专业大类归类。
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1,两个人填2,三个人填3,四个人填4,五个人填5,其它填0。
d: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它填0。
e:成果属高职高专教育填1,本科教育填2,研究生教育填3,其它填0。
f: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它填0。
*填写编码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
一、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指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
2、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3、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结题日期。
4、成果主要内容:是考核、评价该成果是否符合获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5.创新点,是成果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6.应用情况:应在栏目内,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就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2、“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集体成果,除本人签名外,还要有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如果本人签名与课题组负责人签名为同一人时,课题负责人签名则要改为课题组其他所有的主要完成人签名。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
2、主要贡献: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突破性特点、水平和实践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附件
反映成果的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论文。
六、其它
《推荐书》等的书写、打印格式
1、《推荐书》要求用中文填写。
2、《推荐书》(去掉“附件★★”字样)。纸张一律用a4复印纸,竖装,按照表式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3、《推荐书》中有关内容输入微机后一并打印,不得以剪贴带填。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如有关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但纸张大小等应与原表完全相同。
4、《推荐书》指定附件(如总结或论文等)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成果形式需电子版材料反映的,电子版材料可另行装袋,袋的两面也需分别贴《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并在光盘盒正面贴好所制成果的标示,包括该成果的名称、推荐等级、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科类、代码。
6、除规定要求上报的推荐材料外,不要附带其他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附件三: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等级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成果科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 果 简 介
成果曾 获奖励 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种类 | 获奖等级 | 奖金数额 | 授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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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月 |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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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个汉字) | |||||
成果主要内容(续) | |||||
2.创新点(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 |||||
3.应用情况 |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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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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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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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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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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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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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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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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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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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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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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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电子邮件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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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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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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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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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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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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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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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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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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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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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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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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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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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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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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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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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电子邮件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成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成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
荐
意
见
|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初
评
意
见
| 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评
审
意
见
| 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
五、附 件 目 录
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论文
附件4:
2008年推荐省级教学成果汇总表
单位: (盖章)
成果代码 | 成果科类 | 成果名称 |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 推荐 等级 | 立项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