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元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0〕1282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王元女士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养发〔2010〕第042号)收悉。根据《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王元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