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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贵港市建筑工程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桂建管[2010]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贵港市建筑工程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桂建管[2010]9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贵港市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和桂林市华宝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而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或暂停开展新的检测业务。现经复查,上述5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管理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意恢复上述5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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