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2车型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服〔2010〕351号) 嘉兴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提高a2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嘉发改物〔2010〕318号)悉。经商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现批复如下 : 根据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实际,目前暂不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a2车型驾驶员培训的收费标准。请督促当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