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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3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10〕3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要求,我市将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童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春市外经贸委主任

周克勤市商委主任

袁 杰市科委副主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王 茵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罗清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孝荣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王久臣市农委副主任

刘天高市商委副主任

黄 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杜黎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晓涛市司法局副局长

温俊华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张 玲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思聪市国资委副主任

冯邦富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陈 速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 其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绍阶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杜士才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张 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 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龚玉富市文化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向 虎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孙海龙市高法院专委

雷万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沈 扬重庆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袁杰同志兼任。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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