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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0]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宛政办〔2010〕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实际,我们将继续组织对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进行2010年度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三)各有关单位网站

二、评估内容

(一)网站内容和网站建设及安全。网站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三个方面;网站建设及安全包括网站技术、管理、性能、挂马防范和漏洞扫描等五个方面。

(二)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包括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重要公示公告、政务动态信息报送、服务事项指南等情况。

三、评估指标

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按照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按照附件2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评估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情况为准;列入子站建设计划的部门,网站评估以子站建设和应用为准。

四、评估办法

(一)成立2010年度南阳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专家组。

(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评估方案,公布参评政府网站名单及其链接。

(三)采取日常监测、网上投票、专家评估、县市区互评等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监测,经常对各政府网站的信息维护、日常运行、网上服务质量等进行动态监测,信息采集。

2、网上投票,公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网站满意度进行投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调查问卷,接受单位和个人用户的投票,统计结果。

3、专家评比,由评估组专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根据网站内容进行打分,评分结果取平均值进行核算。(县市区1、2、3分值占70%,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100%)。

4、县市区互评,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指标体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他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评估,互评结果占分值的30%。

五、评估实施步骤

(一)自查评估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对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通过查漏补缺,尽快调整相应栏目,更新相关资料,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二)测试互评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进行数据采集、在线测评、网上投票、专家评比、县市区互评。

(三)网上公示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四)总结表彰阶段(适时)

根据在线测评、网上投票、专家评估和县市区互评结果进行综合打分,对各县市区和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进行排名,确定出2010年度南阳市十大优秀政府网站。网站绩效评估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在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阳电子政务》上发布。

联系人:蔡 咏 0377-63399726

吴西伯 0377-63171889

南阳电子政务邮箱:nydzzw@126.com

附件:1.2010年度南阳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县市区政府)(略)

2.2010年度南阳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略)

3.各县区政府网站互评评估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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