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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10]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通知
(潍政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现就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兼并重组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兼并重组是企业强化核心业务、提升技术和研发水平、优化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和销售网络、集中优势抢占市场、快速成长壮大的重要方式。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兼并重组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战略选择。世界金融危机仍未结束,国际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国际、国内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上的不合理问题突现,兼并重组是进行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骨干优势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优胜劣汰、稳定就业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兼并重组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面临难得的机遇。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国家相继出台了“金融30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之间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进行兼并、收购和联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和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这为今后一个时期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强做大带来新的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引导企业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兼并重组战略规划和详细工作计划,对兼并重组对象加强研究和跟踪,以为化危,以为求机,实现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全市工业的调整振兴。

二、明确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做强做大企业为目的,以推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为目标,鼓励企业间兼并重组,实现调整振兴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推进潍坊工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政府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加以规范和引导,避免使用单一的行政手段进行各种形式的“拉郎配”。

2.坚持结构优化升级的原则。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为主线,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提高行业的集中度。

3.坚持骨干企业带动原则。发挥优势骨干企业人才、管理、资金、技术和产业溢出效应,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的现代产业组织体系。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稳定为前提,慎重处理好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的职工利益问题,把企业发展、职工就业、税收增长、利润增加、职工增收、社会稳定作为检验企业兼并重组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推进以获取稀缺资源为目的战略性收购和重组。鼓励资金状况良好、资本运作能力强、国际化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抓住国际能源资源和资产价格回落的有利时机,加快对国内、国外矿产资源收购、参股、建厂步伐,科学合理地配置企业资源。

(二)推进企业与跨国公司及同行业高端企业的合资合作。抓住金融危机造成欧美等主要市场部分企业生存陷入困境的机遇,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积极寻找能提升本企业产品水平和技术含量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或合作,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联盟,提高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

(三)推进企业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促进商企联合,供企合作,充分利用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大型海外贸易公司具有的成熟商业模式、市场渠道,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用好各种“走出去”扶持政策,通过租赁、合资、股权收购等方式实施销地建厂,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抓住机遇进一步开拓欧美等高端市场,积极开拓日韩、东南亚、中东地区、非洲等国际市场。国内积极开拓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部崛起等战略市场。

(四)推进上市公司利用资本纽带做强做优。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形式实施再融资,采取吸收合并、换股、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方式进行资产优化重组,促进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支持具备条件的优势大型企业整体上市。鼓励优质企业抓住股市低迷期并购重组成本大幅降低的时机,借壳买壳或收购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布局和行业整合重组,收购控制业内品牌企业,壮大实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动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借助境外资本市场,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提高对外投资控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五)推进产业整合重组,合理布局。鼓励上下游产业集团组成战略联盟,采取渗透到上下游的产业链重组模式,实现原材料-生产-销售一条龙的方式。对产业、产品关联性强、经营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国有(集体)企业,打破现有行业、部门界限,通过联合、兼并、合并、划转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整合重组,通过股权置换吸收优质民营企业进入,壮大现有优势企业的规模和实力。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六)推进地方经济与中央经济的融合。弱势地方企业要主动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利用中央企业具有较强的管理、资金、人才实力、市场主渠道宽以及国际化运作经验的优势,解决地方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借力发展,获得共赢。

(七)挂优靠强,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改造劣势企业和停产倒闭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安置失业人员。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租赁经营或送出的方式,通过股权有偿转让的形式,积极引进外来投资者,挂优靠强,盘活存量资产。借助引进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牌、管理和经营理念,促进重组后企业规模扩大、经营效益提高和管理水平提升。

(八)龙头带动,推进产业集群内企业整合。鼓励产业集群内优势企业利用充足的资金和订单,通过协议合作等方式,联合其他企业组成联盟,合理分工,协作配套,带动困难企业共同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走向紧密型资产重组的企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采取“1+n”组合-即1家相对较大企业联合n家中小企业的模式,充分发挥利用大企业技术、品牌、融资渠道、厂房等优势,整合市场,避免同行业重复投资和重复生产,共同发展壮大。培育若干个产业特色突出、专业分工合理、协作配套完善、创新能力较强的特色产业集群。

(九)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建产业联盟。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以大企业为龙头组建产业联盟,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企业组合,抱团取暖,共同发展壮大。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支持企业集中、产品和市场优势明显的行业,组建全市性联盟或全市性行业协会。优势特别明显的行业,争取组建全国性行业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行业协会、国际性行业组织的总部或办事机构在我市落户。

(十)改革调整、转换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通过改革调整,退出亏损、无发展前景的产业,主辅分离,精干主业,归并重组子公司,理顺产权关系,推动国有资产加快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企业核心业务集中。

(十一)产学研联合,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实行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核心竞争力。

(十二)发展壮大金融服务业。积极吸引优质外国银行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吸引特色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地方法人商业银行做强做大,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联合重组,通过资源整合,壮大资本实力,增强为本地经济提供金融支持的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政策到位

(一)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和企业并购的信贷产品、审贷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项目提供“并购贷款”,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用于支持企业对国内、国外矿产资源进行收购、参股;支持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产业向境外转移,并购研发中心、知名品牌、营销网络,提升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允许各种资金进入并购融资领域,研究推出并购票据、并购债券。

(二)充分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调控资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资金、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增加对被兼并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需要的资金投入,支持有利于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兼并重组工作,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实施关停。

(三)健全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快对全市现有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对市产权交易中心予以一次性注资,搭建高效、便捷、规范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发展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基金市场和产权市场的有效对接。

(四)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方式。对信用状况良好、无外汇管理违规记录、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贸易信贷登记的企业,帮助解决和简化企业申请临时大额度用汇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扶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实行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解决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划拨难题。

(五)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名称登记、注册资本(金)、出资方式和比例等限制,下放登记权限,降低企业改制、重组成本,促进资本自由流转。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验资、年检、名称核准、产权过户等事项放宽限制和简化登记手续。

(六)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将各县市区的外商投资审批权限适当放宽,同时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适当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时限,对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数额较大、出资暂有困难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适度延展其出资期限三个月至半年。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首次缴付比例,经批准可在原来三个月内出资15%的基准上,给予适度放宽。

(七)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服务。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各部门要简化各项审批、核准程序,在第一时间做出相关原则批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高效率的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并联审批。

(八)减免各种税费。对兼并破产、停产、困难企业所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公证、验资、法律诉讼等中介收费,一律按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30%收取;减免土地、厂房、矿权、水、电、通讯、车辆转让等行政性收费和工商变更登记费用;涉及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变更或转移的,不视为交易行为,不缴交易费,免缴登记费,免缴契税,具体由财政、税务部门出具免税凭证,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九)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大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力度,紧密跟踪、及时发布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为企业寻求商机开拓市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资金实力雄厚,业务水平高的中介机构介入企业兼并重组,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方案设计、资金融通、法律保障等服务,减少行政行为,使企业兼并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五、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

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工负责、齐抓共促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国资委、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全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协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委承担。

全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点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尽快建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制定措施,落实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抓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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