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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复


【颁发部门】 长沙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我局于2009年10月核准你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服务收费,收费标准为300元/宗。经过一年的试行,收费管理情况良好,我局成本调查队对试行一年来的成本进行认真审核,经研究,批准你院仍按我局长价费〔2009〕306号文件核准的标准执行: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宗。

今后如确需调整标准,请重新报批。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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