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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黄伟京副市长和黄焕升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8]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黄伟京副市长和黄焕升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府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鉴于臧国平、赵宏声两位副市长已结束挂职期回京工作,经研究决定,增加黄伟京副市长和黄焕升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黄伟京 副市长

分管:市商业银行。

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黄焕升 副市长

分管:市外事办、侨办、台办、口岸办。

联系:市侨联、贸促会,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工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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