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0〕950号)
各盟市卫生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0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全面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普遍可及的目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消除歧视,我办决定围绕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表率,消除社会歧视
今年9月22日,温家宝总理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与艾滋病讨论会,总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号召全世界人们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奉献爱心,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防治艾滋病的决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组织本地、本系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线,听取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到社区看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了解和帮助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感染者、病人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减少社会歧视;要鼓励和表彰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普及防治知识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重点推动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在主要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出。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反歧视宣传,号召全社会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在宣传对象上,要在大众宣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人群;在宣传地域上,要重点加强边远、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宣传,将性病、丙肝防治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让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传播。
按照国家部署,为实现《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提出的目标,自治区今年将启动全区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进工厂、进工地”活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方要根据本地流入、流出农民工情况,将农民工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重点之一,利用新闻媒体、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开展农民工喜闻乐见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特点和艾滋病防治需求,结合艾滋病日宣传主题,利用校园广播站、网络等渠道,通过设置预防艾滋病咨询服务点、举办防治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走入社会,自愿参与到当地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中去,以爱心和实际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动员社会,形成防控合力
今年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倡导企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要调动企业参与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向企业宣传为艾滋病防治提供公益捐赠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动员企业为防治工作贡献力量;鼓励和支持企业针对员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动员企业员工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保护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员工及其家庭不受歧视。另外,要动员社会组织和各界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击艾滋病的统一阵线。
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今年艾滋病日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计划,安排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有关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活动及时有序开展,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地区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形成书面总结,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我办。
联 系 人:于广军
联系电话:0471-6944110(传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