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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口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10]1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口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周政办[2010]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 〕10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 〕17 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市政府决定将周口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周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组成人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周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徐 光(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申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游保峰(市政府秘书长)

许国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田业(市发改委主任)

郑 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 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志伟(市财政局局长)

刘洪山(市司法局局长)

高长青(市编办主任)

杨元涛(市审计局局长)

郑启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森(市政府法制办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郑启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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