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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汀溪新圩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系列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0]4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汀溪新圩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系列规划的批复
(厦府〔2010〕40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汀溪、新圩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系列规划的请示》(厦规〔201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这两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请会同市发改委、同安区和翔安区严格按照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开展试点镇相关规划和建设工作。

此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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