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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表彰的通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8]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表彰的通报
(郑政文[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市知识产权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形势和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和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设立了知识产权示范培优专项资金。同时,市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利执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经济和科技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绩,使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07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执法先进单位。截止2007年底,全市全年专利申请5214件,较上年增长55.13%,占全省总量35%,高居全省榜首,高出全国、全省专利申请量平均增长水平1.61倍,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知识产权局予以表彰。
望全局同志戒骄戒躁,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的辉煌,为我市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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