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7年价格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甘价法调[2008]43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县、区(市)物价局:
现将2007年价格政务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2007年,各地和省局各处室单位共报送价格政务信息 1411 条,省局《价格政务信息》采用 73条,《物价要情送阅》采用66条,《甘肃物价情况》采用93条,《甘肃价格监督检查》采用36条,《价格调研报告》采用3条,甘肃价格网采用94条,新闻媒体采用389条,省委办公厅采用63条,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1条, 国家发改委《价格情况》采用4条,《价格监督检查情况》采用5条。
全年积分在100分以上的市州有:张掖市、定西市和庆阳市物价局;全年积分在10分以上的县区有:玉门市、永靖县、平川区、临泽县、秦安县、城关区、宕昌县、高台县、华亭县、永登县和临洮县物价局;省局全年积分在100分以上的处室单位有:价格监测中心、价格法规与调控处、服务价格处、监督检查分局、商品价格处、收费管理处和成本调查队。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信息采用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