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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务川县草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务川县草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遵市发改农[2007]35号)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务川县草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布局。同意项目布局在大坪镇黄洋村、山村村、银山村、陈家山村。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人工种草3000亩,改良天然草地7000亩;围栏10000亩。

四、总投资及资金使用。总概算投资130万元,其中:省非经100万元,市配套10万元,县配套20万元;资金使用见投资概算表。

五、建设年限。1年。

六、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同意项目法人为县畜牧事业局。

七、加强项目管理。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业主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经县发改局阶段性验收后实行报账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专账存储、专款专用,确保省非经资金全部用于项目主体工程,严禁滞留或挪用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法人要按季度向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八、接此批复后,业主抓紧做项目作业设计并报市发改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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