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办字[2010]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0〕153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总结分析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明年全省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措施,现就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分析2010年工作成效和经验

1.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2010年的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涉及过去年份的,可以需要追溯到“十一五”期间。

2.要全面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不足和教训,分析原因,以便采取有效的对策。

二、认真谋划2011年工作打算

1.如何认识“十二五”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谋划开局之年的总体思路。

2.如何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3.如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强化和落实。

4.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5.如何提升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总结工作要力求实事求是、数据翔实,谋划打算要观点鲜明、表达准确。

2.对明年工作的思路和建议,一方面,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本单位明年较为系统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另一方面,要对全局性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省局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水平。

3.各地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组织精干人员,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安监局办公室。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请于12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

省局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通过座谈会、组织调研组等形式,分行业领域或者分片,听取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的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刘方超,0791-5257022,0791-5257130(传真);

电子邮箱:bgs@jxsafety.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