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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办发[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省人民政府近期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并将于2008年3月1日施行。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文山州人民政府部门及县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试行)》,经州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8年2月20日以文政发〔2008〕18号文件下发执行。同时,及时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文政发〔2008〕10号),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保证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得到全面实施,推动我州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州政府制定和实施行政问责办法及贯彻省政府的三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我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监督的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将推动我州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转变,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进行根本转变。将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充分调动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作落实。将进一步促进我州各级领导干部及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尤其是针对全州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及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全州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握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参与到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中来,为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从加强政府内部管理、完善政府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入手,以实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为突破口,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入手,从关键环节抓起,着力制度建设和落实,达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提供良好服务的目的。同时,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行政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用一种积极、宽松、开放、务实的态度,正确对待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领导,确保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既是行政问责的重点对象,又是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人。要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规定,对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等环节不作为或乱作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人要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切实维护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严肃性。要做好行政问责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工作,对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请各县、各部门将贯彻实施情况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州监察局和州人事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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