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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三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三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8号)


龙岩市三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以及龙岩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原股东苏裕持有的220万元股权转让给连笑莉,同时法定代表人由苏裕变更为连笑莉。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省龙岩汇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430万元;龙岩市大帝酒业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连笑莉出资220万元;林应添出资200万元;张洪盛出资7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71a10006)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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