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的意见
(并民[2008]9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意见的通知》(晋民字[2007]164号及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和2008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要求和我市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和配合综治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界线管理工作的职能,以平安边界建设为平台,以创建平安边界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7号,扎实做好界线管理的各项工作,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二、 工作内容及要求
⑴思想认识到位。处理边界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从党、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讲政治、顾大局,以稳定为重,发展为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互利、共建、双赢的指导思想,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认识边界纠纷的危害和维护边界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互谅互让的基本原则,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讲原则,讲风格,既考虑本方利益,也考虑对方利益,多作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协作。
⑵组织领导有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领导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业务科(处)组织实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以边界管理任务示意图,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两图两书”管理模式全面建立,工作任务明确,管理队伍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⑶法规政策配套。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民政部门制定和完善与有关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边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⑷管理经费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边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⑸边界联检规范。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边界联检工作,积极主动与毗邻行政区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处理联检中遇到的问题,按时完成联检任务,上报联检报告,联检资料整齐规范,及时归档。
⑹按时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在区划调整批复下达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勘界有关规定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全面完成勘界任务。
⑺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边界纠纷档案资料准确、完备,边界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机制健全,运转协调有力,基本实现边界矛盾纠纷调处预警化和快速反应。
三、工作计划安排
开展建设平安边界活动,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办法,市界、县界平安建设活动分别由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先试点后推开。2008年开始,4条市级界线全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全市有10条县级界线(见附表)先行试点,探索经验;2009年全面展开。各县(市、区)于2008年5月底前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计划等上报市民政局,6月份全面推开平安边界建设活动,10月底市民政局将对县(市、区)的平安边界建设情况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⑴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中央综治办等10部委办《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特别是边界地区的基层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创建平安边界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争创平安边界。
⑵精心组织,总结经验。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工作基础好,有典型意义的界线,精心组织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探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的有效形式。建设平安边界是行政区域毗邻双方或多方的共同责任,有关各方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建设平安边界的工作方案,互相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建设活动顺利开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⑶加强督导,总结验收。市民政局将加强对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把建设平安边界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后,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附表:太原市2008年平安边界建设试点线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太原市2008年平安边界建设试点线
界线名称 牵头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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