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的决定
(筑府发〔2008〕3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白云区人民政府等12个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7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一、特等奖
白云区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
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等奖
小河区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息烽县人民政府
三、二等奖
南明区人民政府、花溪区人民政府、修文县人民政府
四、三等奖
云岩区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