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8]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通知
(西政办〔2008〕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州编办《关于成立海西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通知》(西编办〔2008〕7号)精神,海西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已正式成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地区外事侨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本地区涉外事务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统筹办理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的重要对外交往事项;

(三)配合省外侨办接待来青访问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和来青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以及重要华侨华人等;

(四)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申报本地区团组或人员因公出国(境)或邀请外国人到本地区访问的事项;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发生的涉外案件,研究制定本地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指导并归口管理本地区外资单位和中外合资单位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

(七)负责本地区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项目审批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申报本地区与外国建立友城关系事项,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对外友好交流工作;

(九)负责管理外国记者在本地区采访的相关事宜;

(十)负责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十一)负责审核申报本地区举办的一般性中小型国际会议、学术研讨会;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本地区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四)做好侨务工作对象的服务、扶贫、救济等工作;

(十五)负责接收华侨、华人捐赠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六)承担州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省外侨办交办的其他涉外事项等工作。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德令哈市乌兰路16号海西州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315室

联系电话:0977-82261650977-8222799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