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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注册外资实际到帐总量前三名县(市、区)的决定


【颁发部门】 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发[2008]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注册外资实际到帐总量前三名县(市、区)的决定
(盐政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上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外资倍增工作目标,团结拼搏,排难奋进,实现了注册外资实际到帐增幅全省第一、总量苏北第一、连续三年倍增的历史性突破。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注册外资实际到帐总量前三名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一名大丰市人民政府,奖励10万元;

第二名东台市人民政府,奖励8万元;

第三名盐都区人民政府,奖励5万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全市利用外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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