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城市道路类别的通知
(哈城管发〔2008〕11号)
各区城管局、南岗、平房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依据《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城市道路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结构、交通功能等因素,现将部分城市道路等级调整如下。
一、新建主干路
1.齿轮路
2.保健路(学府路-哈双路段)
二、次干路升级为主干路
1.平房区:友协大街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城市道路类别的通知
(哈城管发〔200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