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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10]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0〕12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请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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