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推进旅游业“质量兴川”战略的规划纲要》的通知
(川旅发〔2010〕157号)
各市州旅游局,各扩权试点县(市)旅游局:
按照省质量兴川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质量兴川战略职责分工》和《四川省质量兴市(州)绩效考核细则(实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旅游发展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业“质量兴川”战略的规划纲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业“质量兴川”战略的规划纲要》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四川省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业“质量兴川”战略的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大力推进“两个加快”,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质量兴川战略工作职责”分工安排,结合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三年提升计划”等具体情况,特制定推进旅游业“质量兴川”战略的规划纲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按照“两个加快”的要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总体取向,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和全力提升四川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善四川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深入实施质量强旅行动。以加强法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以强化联合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四川旅游业质量。
一是要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好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的各项工作,建立起完善的旅游质量标准体系及健全有效、有序、科学的标准实施体系,进一步规范旅游服务、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旅游业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四川旅游法制环境及旅游执法依据,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工作,三年内实现旅游业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是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用3-5年的时间,建成西部旅游信息高地,完善旅游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大力提升旅游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具体任务
(一)完善旅游法制化建设。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并强化对《旅行社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推动修订《四川省旅游条例》,对旅游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如旅游企业维权、旅游信息立法等,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进一步完善旅游执法的依据,强化旅游执法保障,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法制环境。三是全面落实《四川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办法,提高旅游执法的水平。四是修订政府规章《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及《四川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人员管理办法》。五是进一步完善涉旅纠纷的行政调解机制,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切实的保障。
(二)完成好旅游标准化试点省各项工作。一是培养形成一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体系,培育四川省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51个。三是逐步构建我省旅游标准体系,编制我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1部,旅游标准体系表1个,新增地方标准20部,市(州)区域性地方标准30部,企业标准30部。四是逐步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试点期间培训5000人次。五是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化旅游产品体系,新增100家a级旅游景区、20家休闲度假旅游区、60家星级饭店、50家绿色旅游饭店、100家等级旅行社、50家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500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3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2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二)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一是根据《西部旅游信息高地建设总体规划》,用3-5年的时间,建立西部旅游信息高地,搭建四川旅游行业服务平台,整合旅行社、宾馆酒店、景区等六要素产品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二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加快全省旅游信息综合数据库建设,建成纵向“1(省)+21(市州)+181(县市区)+n(企业)”的旅游信息采集上报系统和横向涉旅部门旅游信息共享互通平台。三是在加强四川旅游网站集群建设的同时,建立四川旅游手机wap网站、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四川旅游信息发布和网络宣传平台,提高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四)加快涉旅企业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的发展。一是三年力争实现全省a级景区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0个(其中2010年25个,2011年35个,2012年40个),使我省a级旅游景区规模达到250个以上。将创建a级旅游景区作为提升旅游产品规模和档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景区结构,逐步实现分布合理、有力支撑线路统筹发展战略的a级景区格局。提升a级旅游景区质量。二是加强旅游规划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规划质量和科研水平。三是3年内,力争全省旅游骨干企业的数量在现有64家的基础上增加36家,使我省旅游骨干企业规模达到100家;星级饭店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新增60家,力争使我省星级饭店规模达到600家以上。强化企业主体,继续培育和扶持一批旅游骨干企业,支持和鼓励旅游企业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深入实施质量强旅行动,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四是计划到2012年的3年内,全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数量从无到有,达到500家(其中2010年300家,2011年100家,2012年100家)。以提升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为突破口,加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1/t976-2009)贯彻实施力度,提升我省乡村旅游品质。五是组织开展各类旅游培训项目495个班次,完成直接培训各类旅游从业人员13.2万人次。争取国家旅游局批复同意在我省设立中国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整合网络远程人才培训资源,建立辐射西部地区、服务西部大开发的旅游人才网络。积极稳妥地实施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六是完善旅游线路沿线标志标牌、旅游咨询服务系统、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等旅游要素配套建设,每年开展督查验收活动。七是打造一流的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宣传促销联动机制,旅游目的地体系,实施“十百千工程”,着力抓好十个主题旅游、百个新旅游目的地、千条旅游线路的拳头和特色旅游产品构建。积极参加旅游展览展销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国家旅游局牵头组织的海外展览和促销。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旅游局要切实把旅游“质量兴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把旅游业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有机统筹结合起来抓好、抓实。要加强对旅游“质量兴川”工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负责任,各市州旅游局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细化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推动旅游服务质量大发展大提升;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旅游执法力度。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旅游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旅游业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强,规范旅游市场、旅游企业的旅游经营行为,进一步推进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质量兴川”战略任务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旅游局将制定旅游“质量兴川”战略规划的实施考核评价细则,适时开展“质量兴川”战略规划实施的督查,组织召开现场推进工作会议,总结典型经验。
(四)加大宣传力度。“质量兴川”是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和创优招商引资环境的系统工程,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报道“质量兴川”战略规划实现过程中旅游工作的发展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旅游业质量提升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着力提高我省旅游行业抓质量、重安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各类展览、展销、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宣传和展示我省旅游形象,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