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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农经[2010]17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10〕1718号)


保定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以保发改农经〔2010〕539号文报来的《关于报送保定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厂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0〕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保定市的徐水、博野等17县(市),建设联村供水工程18处、扩户工程19处、单村供水工程112处,解决237个村、26.81万人和73个农村学校、2.8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4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547万元,省配套3950万元,市配套328万元,群众自筹1420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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