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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宁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农经[2010]17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宁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10〕1716号)


丰宁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以丰发改农社〔2010〕47号文报来的《关于呈报丰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第二批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0〕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丰宁县黑山嘴镇、石人沟乡等22个乡(镇),修建饮水工程50处,解决48个村、1.3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9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7万元,省级配套209万元,群众自筹69万元。

特此批复。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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