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步伐,2008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复议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
一、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目前,时间基本过半,各项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艰巨。各县市、各部门对此要有清醒地认识,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定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克服丝毫的松懈、畏难情绪,坚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把政府的工作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二)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定期专门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加大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的力度,做到工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要切实把对依法行政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纳入考核体系,把是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否专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否加大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作为考核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二、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体力量,要切实发挥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务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见实效。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职能、加强“红头文件”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监督、强化责任上,找准工作薄弱点,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四)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关键要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违法必究,敢于碰硬,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活动,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管理方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大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力度,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四、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加强“红头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行为,强化对各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实施法制前置性审查。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坚持有件必备,各县市、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范的形式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积极推进自治州立法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州享有的立法权限,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立法规划,加强列入规划的立法项目的协调、调研,努力形成立法草案,做到立法决策与工作需要相适应。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活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围绕梳理明确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责任、强化考核评议、严肃责任追究四个环节,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认真分解执法责任,科学设定执法岗位,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完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实行执法责任百分制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切实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因执法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到位,杜绝因执法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抓好昌吉市、天池风景区管委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使其尽快启动运行。认真开展州直与县市行政执法管辖权划分工作,理顺行政执法级别管辖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县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九)积极构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创新层级监督新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切实将依法行政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年度工作安排为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程序、方式,不断增加考核结果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占的比重,充分发挥综合目标考核这一重要平台,增加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细化评查标准,创新评查方式,通过自查抽查、互评座谈、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或归档资料的评查工作,力争使执法文书评查覆盖面达到100%。继续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十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必须依法履行。要加大行政复议学习宣传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告知程序,加大接访、咨询工作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运用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矛盾。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抓紧配齐、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保证一般案件不少于2人承办,重大案件3人承办。
(十二)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做到注重证据,严格程序,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理效率,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认真按照国务院法制办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启用新的统计方法、统计报表,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告分析工作。积极促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相衔接制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行政协调问题。
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十三)狠抓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今年,全州统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准入关”。加强持证上岗前的培训考试,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科目的培训考试工作,州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科目的培训考试工作,并将培训、考试情况向州政府法制办报备,确保全州行政执法人员于明年元月一日起持新证上岗执法。未经培训考试的不能换发新证,未领取新证、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加大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力度。坚持以《纲要》、《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召开报告会、演讲会、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坚持办好《昌州政府法制》,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其学法懂法、信息交流、拓宽视野、推动工作的功效。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媒体,推动依法行政宣传学习进各地、各部门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努力营造尊崇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政府法制网站服务功能,发挥网站在依法行政信息交流、立法征求意见、行政复议申请和公众查询等方面的作用。
九、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少、力量薄弱等“老大难”问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