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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发文字号】 粤中小企[2008]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8〕14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抓好中小企业(含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邓承红,联系电话:020-83133435,传真:020-83135859)

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自2004年以来我局连续四年印发了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指导各地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推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同开展中小企业培训的氛围,培训人数逐年增多,培训质量逐年提高。但是,在有的地方,还存在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搞好中小企业培训工作,开创我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进一步完善。对现有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见附件1)和《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见附件2)的要求。按《建设规划》继续发展一批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操作规范的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网络。

(二)实施一批高质量的培训项目。围绕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培训项目。

(三)支持一批提高职业技能的培训项目。中小企业明显重视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机构为基础、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氛围初步形成。

二、原则要求

(一)点面结合。在点上,省将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围绕与中小企业密切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培训项目。在面上,各地应摸准当地中小企业对培训内容的实际需求,主要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重点抓好一两个专题的培训;鼓励中小企业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重点抓好员工技能培训。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要发挥专业水平,做强、做大品牌培训课程,为省在点上、各地在面上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培训项目服务。

(二)突出重点。培训项目应以传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和职业技能等为重点。在对象上应以政府认定的优强中小企业、重点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受训人员上应以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员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为重点。

(三)注重实际。确定和实施培训项目要有明确的目的,要考虑是否适合培训对象的需求,能否确保培训质量,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的不同因地制宜。要把讲解《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作为必备的培训内容。不办没实效的培训项目,缓办小实效的培训项目,办好大实效的培训项目。

(四)择优支持。政策支持的培训项目应有别于社会开展的一般培训,既要在项目的确立上符合中小企业的需求,又要在培训内容、对象和受训人员上突出重点,更要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政策支持的培训项目将优先考虑一批质量高、效果好、影响大、具备一定的规模的项目。其中规模起点要求:对象不变地点不变的短期集中式培训项目的总课时必须在1500{=参加培训人员数*授课总小时数(半天按3小时一天按6小时计算)}以上,对象不同地点不同但主体相同的巡回式培训项目的总课时必须在2000{=每次参加培训人员数*当次授课总小时数(半天按3小时一天按6小时计算)之和}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网络。根据《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5条的规定,对现有23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进行一次规范,对其中符合《建设规划》、达到《基本条件》、拥有针对中小企业品牌课程、自认定以来实施了相当数量中小企业培训项目的,可以继续保留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资格,否则予以取消。按照《建设规划》要求,主要依托大中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业培训机构等继续发展一批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要拥有一定数量针对中小企业的品牌课程,其中业务主要面向全省的,要有特长专业,以认定示范机构为主;业务主要面向当地的,要有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以认定示范基地为主。各市可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认定本市的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地需求的培训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通过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优秀培训课程、要求被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单位向省推荐一个以上品牌课程等途径,补充完善《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加大对《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的宣传推广力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知名度和信誉度。鼓励各地积极选用《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支持拥有《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的单位开展跨地区专业培训和深入到市、县、区、镇开展专业培训,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全方位、高质量的培训需求。

(三)突出抓好效果好、影响大的中小企业培训项目。在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同时,突出抓好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重点培训项目。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特长,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提出和承担重点培训项目的建议。重点培训项目可以是地点相同对象相同的短期集中式的,也可以是地点不同对象不同但主题相同的巡回培训式的。

(四)引导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机构紧密结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以培训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培训计划、调整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承揽中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满足我省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输出对提高岗位能力的需求。鼓励中小企业结合自身实施产业升级、提高竞争能力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与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机构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四、组织指导

(一)明确职责分工。全省上下要形成努力开创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新局面的氛围。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对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培训网络、充实推广《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抓好全省性的重点培训项目、主办泛珠三角职业技能人才交流会,以及择优支持一批培训项目。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建设规划》要求,有意识地培育并组织有资质的优秀培训机构申报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重点围绕一两个专题抓好对政府认定的优强中小企业、重点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训,其中对管理人员以培训管理知识为主,对员工以培训劳动技能为主。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要努力培育和向省推荐自主品牌培训课程,主动协助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

(二)规范申报程序。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人才培训)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程序为:以地级以上市、县(市)、省有关单位为报送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并报送-→省择优确定重点培训项目并下达计划-→实施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报送单位和实施单位整理办班资料-→报送单位和实施单位申请资金补助-→省审核实施情况后择优给予适当补助(奖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省直有关单位报送2008年培训计划须向省中小企业局正式行文并填写《申报2008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08年3月底前报送到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其中区的培训计划由管辖的地级以上市汇总报送,县(市)的培训计划在报送省的同时报管辖的地级以上市备案,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按隶属关系由报送单位汇总报送。

现有23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申请规范的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4。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向省局申请新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申请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5。

推荐品牌课程纳入《省中小企业推荐培训课程》的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6。

附件:1.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

2.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基本条件;

3.申报2008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4.现有23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申请规范报送材料要求;

5.申请新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材料报送要求;

6.推荐品牌课程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1、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建设规划

业务情况

 

地市

规划目标

主要要求

类型

业务主要

面向全省

 

10家

有特长专业

以示范机构为主

业务主要

面向本地

一类地区

广州市

3家

有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

以示范基地为主

深圳市

3家

佛山市

3家

二类地区

珠海市

2家

汕头市

2家

惠州市

2家

东莞市

2家

江门市

2家

湛江市

2家

茂名市

2家

肇庆市

2家

揭阳市

2家

三类地区

韶关市

1家

河源市

1家

梅州市

1家

汕尾市

1家

中山市

1家

阳江市

1家

清远市

1家

潮州市

1家

云浮市

1家

合计

46家

 

 


备注:规划目标依据2007年各地级市私营企业数占全省比重

附件2:
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
(三)未来五年内坚持本单位重点发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的经营方向,并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和师资配备。
(四)在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接受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专项条件
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同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还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示范基地
(一)拥有独立开展培训工作的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室、会议厅、餐厅、住宿等场地。
(二)拥有针对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专业人员,以及整合相关师资力量的能力,专业师资队伍及管理人员本科学历以上的超过20人。
(三)具有科学的中小企业培训模式、丰富的培训经验,设有相关资格认证课程。
(四)已积累丰富的中小企业发展案例,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能根据企业需求编制相关培训课程,组织多种单项或综合性培训项目。
(五)经常性开展论坛、讲座、公开课等公益性服务。
(六)已建立自己的网站,并能与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网链接,构成我省中小企业网络远程培训平台体系。
培训示范机构
(一)开展某项针对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专业特色或专项技能培训工作2年以上,近2年培训超20场次,受训人数超1200人次。
(二)根据专业特色或专项技能培训的要求,拥有的高水平专业师资资源。
(三)培训运作规范,收费合理,受到所在地中小企业的良好评价。
(四)积极配合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论坛、讲座、公开课等公益性服务。

附件3:
(市、县)申报2008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总课时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短期集中式

巡回式

 



附件4:
现有23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申请规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自查的报告。
(三)中小企业品牌培训课程介绍。
(四)自认定以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情况总结(附《自认定以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情况表》)。

二、报送程序
省属单位须经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其它单位按属地原则经当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中小企业局。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二份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联系人:邓承红 电话:020-83133435
传真:020-83135859。

自认定以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培训人数

培训对象

     
     
     
     
     
     
     
     
     
     
     
     
     
     
     
     
     
     
     


附件5:
申请新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一)为中小企业培训服务的主要师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
(二)本单位近几年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情况,以及未来五年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的书面报告。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五)从事培训业务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在报送以上基础材料外,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还须同时报送以下专项材料:
培训示范基地
(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定、收费标准、师资状况以及教学设施、办公、教学、宿舍、食堂等场地的图片资料)。
培训示范机构
(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申请表。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定、收费标准、师资状况等资料)。
(三)本机构拥有较明显优势的特长专业的说明材料(包括资源优势、师资构成、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属复印件的,须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报送程序
省属单位须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其它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有关部门或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筛选后,出具推荐意见,并择优报送省中小企业局。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二份于2008年5月底前报送到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联系人 邓承红 电话:020-83133435 传真:83135859。

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审批机关

 

主管部门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培训特色

 

 

 

 

 

 

人员情况:

单位员工

人,

专业教师

人,

管理人员

主要师资情况

姓名

年龄

主攻专业

主要资历资质

 

 

 

 

 

 

 

 

 

 

 

 

 

 

 

 

 

 

 

 

教学设施情况:

教学场地面积共---平方米

办公场地面积共---平方米

设施

个数

最小可容纳人数

最大可容纳人数

共能容纳人数

科室

 

 

 

 

多媒体教室

 

 

 

 

投影机

 

-----

-----

-----

宿舍

 

-----

-----

 

食堂

 

-----

-----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申请表

填表日期: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审批机关

 

主管部门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培训特色

 

 

 

 

 

 

 

 

人员情况:

单位员工

人,

专业教师

人,

管理人员

主要师资情况

姓名

年龄

主攻专业

主要资历资质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培训示范机构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推荐品牌课程材料报送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实施单位须达到《基本条件》要求。
(二)所推荐课程的内容上须是具有一定教学基础、教学经验和教学特色的,当前中小企业有普遍需求、符合培训内容发展方向的课程。
(三)师资上须拥有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与本单位推荐课程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尤其是实战型的师资。

二、报送材料
(一)实施近年来开展所推荐品牌课程培训的书面报告(包括班次、开班照片、培训对象情况和受训企业总体意见反馈)。
(二)品牌课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师资情况介绍、培训效果评估。
(三)《品牌课程推荐表》、《品牌课程师资人员情况表》,以及五家企业的《培训效果反馈表》(附后)。

三、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二份于2008年5月31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联系人:邓承红 电话:020-83133435
李锦泰 电话(传真):020-83484400。

品牌课程推荐表

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推荐课程名称

 

课程内容简介

(包括课程目的及模块)

 
 

课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培训场次,受培人次,企业对课程的总体评价等)

 

备注

 


品牌课程主要师资人员情况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

 

职称

 

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主要著作、论文及荣获称号

 

 

备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培训效果反馈表
(企业盖章):

受训企业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培训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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