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桂林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08〕1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精神,从1987年起,每5年进行一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国和地区的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部署开展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2007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开展2007年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04号),部署了2007年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为加强对我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投入产出表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有力工具之一,是研究国民经济、进行经济数量分析、制订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宏观调控任务也将越来越重。在新形势下,投入产出表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大量的政策模拟和定量分析都离不开投入产出表,投入产出表作为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在我市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加快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做好协调

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资料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必须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我市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调查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被调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解决调查工作必需的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精心组织,明确职责

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由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各被调查单位要明确职责,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配备好调查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填报人员要参加调查培训,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制定本单位调查工作计划,按照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基层调查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投入产出表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被调查单位要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严格按照投入产出基层调查制度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和计算方法,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层层把关,确保投入产出基层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五、重视开发,扩大应用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制订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投入产出的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各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六、统筹安排,按时完成

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从2007年8月份启动,分5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参照国家选点原则确定我市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拟定我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办公室等,2008年1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布置培训阶段,2008年2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是调查单位填报阶段,2008年3月底前完成;第四阶段是数据审核阶段,2008年5月底前完成;第五阶段是数据汇总和处理阶段,2008年8月底前完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保证调查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桂林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