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自2008年1月12日以来,我市遭遇了50年一遇的冰雪灾害,部分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因灾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抗灾救灾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所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隋国庆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治平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民宗局,熊伟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
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筑物的报建、报批、验收等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3月1日-3月25日)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市属宗教团体要广泛进行动员,督促宗教和民间活动场所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有关场所建筑物面积、栋数、报建手续、安全隐患、消防设施的登记造册等准备工作。
(二)检查阶段(3月26日-4月30日)
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局、市消防支队组织对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按程序报批的违规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整顿。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对存在问题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回访,验收整顿效果;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
(二)迅速行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市属宗教团体要抓紧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迅速对所辖范围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掌握、了解情况。
(三)严格检查。在检查、检测、整顿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建筑物,要进行拆除或维修;对没有按程序报批的寺观、教堂,要依法予以取缔,改作他用。
(四)部门联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集中精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整理、汇总。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
岳阳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隋国庆 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治平 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桂云 岳阳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伟东 岳阳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绘宇 岳阳市建设局副局长
姜学文 岳阳市房产局总工程师
彭亮节 岳阳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熊 伟 岳阳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福强 岳阳市建设局质监科长
张 萌 岳阳市房产局安全办副主任
赵 辉 岳阳市消防支队指导科长
何岳城 岳阳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何灿红 岳阳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