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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姚爱兴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显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袁进琳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路 芳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玉明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马 林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郭建川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沈克尼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蒋元德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杨金富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潘多俊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勾红玉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毕廷和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王法正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崔 岚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 凌 自治区农牧厅总农艺师

吉 燕 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

金韶琴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洪界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质颖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黄永峰 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潘万虎 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

代荣民 银川市副市长

白耀华 石嘴山市常务副市长

赵永清 吴忠市常务副市长

黄雅杭 固原市委常委

马世军 中卫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杨金富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建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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