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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发文字号】 赣牧防指字[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赣牧防指字[2008]3号)


各设区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又遭遇了罕见的雨雪冰冻天气,抓好重大动物疫病春防工作,事关当前救灾大局,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事关畜牧业全年目标实现,事关社会稳定和我国国际形象,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控工作全局,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猪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鸡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动物疫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为提高防控能力为核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春防集中行动,认真落实免疫、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大灾之后不出现大的疫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力争少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

二、时间安排

全省春季防疫集中行动从2月20日起开始,至4月20日结束。

第一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研究制定春防行动方案,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20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省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检查,并准备迎接国家检查组对我省春季防疫工作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定,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继续实行免疫申请验收、免疫分类管理、补免周等制度,大力推行程序免疫,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要突出抓好鸭鹅等水禽和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和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强制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大力落实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病的积极免疫政策,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加大免疫效果监测力度,对新补栏畜禽和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要规范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加强对调运动物免疫情况监督管理。

(二)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

各地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为防止冰雪冻灾过后发生次生疫病,春防期间,要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加工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按照农业部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我省2008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春防期间,要开展一次春季集中监测行动,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全省种畜禽开展一次疫病大普查,对南昌市活禽市场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定点监测。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协防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了解每户农户养殖的畜禽健康状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疫情举报和核查机制,规范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核实。

(四)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对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要加强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加大对进出我省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动物卫生的全过程监控。要以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活畜禽交易、屠宰、加工、贮藏和贩运活动中的动物卫生监管。

(五)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特点,进一步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各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水平

要加强宣传,提高群防群控水平,通过下发防治知识宣传单、免疫通知书、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养殖户防疫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要结合春防行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加大防控技术进场入户力度。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春防行动顺利推进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顺利推进春防集中行动。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的春防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春防行动要由政府统一组织部署,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要加大投入,根据《动物防疫 》的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好免疫、监测、消毒等春防防控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要坚持“科学计划、合理储备、及时调拨、确保必需”的原则,加强疫苗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调拨管理,为春防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第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调度春防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各地推进春防工作,全面掌握春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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