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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京国税函[2008]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113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的告示,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印制后交各局张贴。

二、各局应按照总局的工作要求,积极与服务单位共同协商,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升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协助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三、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各局通报升级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局应按期向市局报告升级工作进度。升级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流转税处)。

2008年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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