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8]52号)
济南、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65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包括上交的超过实际收入总额2%的部分,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应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正确计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年终如有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总局文件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
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金额 | 所在地 |
1、 | 济南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240 | 山东省济南市 |
2、 | 青岛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90 | 山东省青岛市 |
3、 | 徐州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130 | 江苏省徐州市 |
4、 | 济铁物资工业总公司; | 120 | 山东省济南市 |
5、 | 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 | 山东省济南市 |
6、 | 山东中铁旅游广告集团公司; | 7 | 山东省济南市 |
7、 | 济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8、 | 济南铁路卷烟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9、 | 济南铁路东风实业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10、 | 济南铁路迅潮实业公司;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1、 | 徐州铁路鑫源贸易公司; | 5 | 江苏省徐州市 |
12、 | 济南铁路西荣实业公司;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3、 | 济铁工务机械段多经中心;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4、 | 济铁科源开发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5、 | 济铁新科实业发展公司; | 8 | 山东省济南市 |
16、 | 济铁双宝厂;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7、 | 济铁计量所衡达事业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8、 | 济铁工务经贸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9、 | 济南铁路局宏图设计院。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合 计 | 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