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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8]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筑府发〔2008〕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7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清镇市人民政府等12家先进单位和汤辉等4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等奖:

清镇市人民政府 乌当区人民政府 息烽县人民政府

修文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小河区人民政府 白云区人民政府 开阳县人民政府

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等奖:

市政府办公厅 花溪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市安监局

二、先进个人:

汤 辉、汤慧勇、常文松、曾明强、茅爱华、苏永鸿、

罗华文、罗 扬、王雄飞、黄永辉、罗晓斌、黄家雄、

王 兵、黄桂林、王世林、付 军、郑国庆、张友苏、

王贵榕、李健辉、张炳午、汪钟普、周 清、张正文、

王健全、朱 军、柳 健、黄 平、唐玲玲、文 萍、

吴 勇、马武科、邓 蓉、郭晓慧、黄治林、周 筑、

肖俊红、刘 梅、向 前、胡 磊、何雪融、张 漩、

丁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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